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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开展烟草专项打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组织属地打假办、公安、监察、工商、烟草等部门,配合市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行动,同时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整治行动,加强属地管理,落实属地打假责任制,重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市检察院加强指导、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市法院依法及时受理和审理非法生产、仓储、贩运、销售烟草专卖品及相关案件,对专项行动给予支持和配合。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步调,各司其职,加强协调,紧密配合,进一步增强烟草打假合力,保障烟草打假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五、整治内容

  (一)重点区域:天河、白云和花都区。

  1.花都区重点整治辖区烟草机械制假和基层烟草打假责任制落实问题,特别加大对赤坭镇、炭步镇和新华街的烟草打假力度。

  2.白云区重点整治“四镇三街”(人和镇、江高镇、钟落潭镇、太和镇、京溪街、石井街、三元里街)的烟草机械制假,烟丝等原辅材料生产,假烟手工包装、仓储、中转贩假等问题。

  3.天河区重点整治兴华街假烟手工包装及货运场中转贩假问题,进一步巩固伍仙桥地区烟草打假成果。

  (二)次重点区域:海珠、黄埔、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

  该区域重点整治烟草机械制假、非法生产烟丝原辅材料、非法销售假烟问题。

  (三)非重点区域:越秀、荔湾、番禺、南沙区。

  该区域主要以预防为主,重点监管辖区烟草市场假烟、私烟和非正当渠道供烟的非法经营,严防烟草制假分子向本辖区转移渗透,同时做好无证照烟草经营户的清理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2008年4月7日至7月16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7日至4月11日)。

  1.组织领导。

  成立烟草打假百日行动指挥部及办公室,并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5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实施工作。

  窝点打假组:负责组织打击烟草制假窝点的相关行动;

  市场打假组:负责组织清理烟草市场的相关行动;

  货场打假组:负责组织整治货运场所的相关行动;

  案件查办组:负责查办重大案件、网络案件,协调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大对制假分子追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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