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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开展烟草专项打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烟草打假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烟草打假百日行动指挥部。

  总 指 挥:曹鉴燎  副市长
  副总指挥:陈绍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户春河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王 凡  市打假办负责人
       彭伊霖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府办公厅(出租屋管理处),市打假办、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工商局、交委、质监局、监察局、检察院、法院,各区(县级市)政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打假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市打假办负责人王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陈秉恒、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李建农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

  四、工作分工

  市打假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统筹和督促落实,具体指导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的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督促落实烟草打假责任制,组织督办大案要案。

  市府办公厅(出租屋管理处)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办掌握本地出租屋的动态情况;检查、督促各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办对被查处过制售假冒烟草的出租屋落实跟踪巡查措施,防止反复;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制售假冒烟草的出租屋主。

  市烟草专卖局负责对烟草制假窝点的查处和烟草市场的监管;收集分析、汇总制假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为百日行动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侦破影响恶劣的烟草制假大案要案及与黑恶势力勾结的案件,加强对制假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监控和抓捕;参与假冒伪劣烟草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环节的专项整治,保护现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百日行动有序开展;依法对为制售假冒卷烟提供场所的出租屋主予以处罚。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流通领域的烟草售假行为,整顿清理无证照烟草市场和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照货运站场和运输企业。

  市交委、质监局负责会同工商、烟草部门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烟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级部门打假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烟草打假中知法犯法、充当护假“保护伞”以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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