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政府200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5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镇江市政府200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镇江市政府200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8年总体工作部署,200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重点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着力做好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加大基础配套实施的投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的文件制定工作。在确保重点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据此,对政府200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文件(7件)
1.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制定《镇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共同起草);
2.为建立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制定《镇江市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起草);
3.为加强北部滨水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其防洪排涝、综合开发、旅游服务等效益,制定《镇江市北部滨水区水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市水利局负责起草);
4.为提升城市夜景灯光设置水平和品位,进一步美化、亮化城市,制定《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5.为保障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有效运作,促进我市农业技术进步,制定《镇江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镇江质监局负责起草);
6.为加强市区教育配套设施资源整合力度,提高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制定《镇江市市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暂行办法》(市教育局负责起草);
7.为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制定《镇江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市档案局负责起草)。
二、需抓紧研究,适时出台的文件(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