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整合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清查处理阶段(3月20日至4月15日)。各地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当场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地要对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登记填表,于4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15日前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
(二)检查验收阶段(4月15日至5月10日)。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组织对各地“回头看”行动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丹阳市、句容市、各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是整顿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协同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建立“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实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层级负责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联合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查处,加强监管。各地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对查处的重点案件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快研究,建章立制。各地对“回头看”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及时清理和纠正;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认真制定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制度的,限期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