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57号)
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08年3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违纪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整治,清除整顿工作死角,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加快整合进程,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行在采矿山开采监理,规范和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矿产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纪违规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深入清理超层越界开采等违纪违规行为。以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为重点,对所有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
(三)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四)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建立和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和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五)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国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