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昆政发〔2008〕9号)文件规定,市政府已同意你局下放3项行政许可项目和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加上本复函同意你局下放的3项行政许可项目和1项管理服务项目,你局共下放县(市)区公安机关6项行政许可项目、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和1项管理服务项目。请你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昆政发〔2008〕9号)的要求,与县(市)区公安机关做好下放对接工作。
五、取消4项行政许可项目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安装使用审批;
2.云南省道路超限运输准行证核发;
3.设置、拆除、迁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或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审批;
4.金融系统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上述调整后,你局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管理服务项目8项。具体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和办理时限详见附表。
请你局按照《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审改办发〔2008〕2号)的要求,将调整后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规定在便民中心窗口及相关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
此复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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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单位 │ 项目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办理时限 │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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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公 │ 行政许可项目 │
│ │ ├──────────┬──────────┬────────────────┬──────────┤
│ │ 安 │ 1 │本市居民出入境证件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 │ 5 │
│ │ │ │ 发及签注 │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 │
│ │ 局 │ │ │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往 │ │
│ │ │ │ │ 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 │ ├──────────┼──────────┼────────────────┼──────────┤
│ │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 7 │
│ │ │ │ 港澳通行证》签发 │ 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 │ ├──────────┼──────────┼────────────────┼──────────┤
│ │ │ 3 │台湾居民出入境证件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3 │
│ │ │ │ 核及签注 │ │ │
│ │ ├──────────┼──────────┼────────────────┼──────────┤
│ │ │ 4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核发、增驾、申领5; │
│ │ │ │证、补发、注销、审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换发、补证3;注销、 │
│ │ │ │ │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 审验即办 │
│ │ │ │ │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 │
│ │ │ │ │ 作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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