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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海东地区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兑现情况的通报


  (三)惠农政策执行情况

  地委、行署和各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一是严格资金管理。地县财政部门均设立惠农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由各主管部门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向财政部门申报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并报政府批准后,将各项惠农资金拨付到各主管部门或各乡(镇)。二是建全规章制度。地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等财政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保证了财政惠农政策及资金的有效落实。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在发放各项惠农资金的过程中,各地通过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公开放发时间和发放标准等方式,让每一位群众心中对自己家庭该享受哪些政策,该领多少钱,该报多少账有一本明白账。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管,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四是规范发放程序。为保证各项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防止冒领、代领、截留等现象发生,各县采取惠农资金由各乡镇财政所人员直接造册发放、推行一户一卡等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简化了发放手续,规范了发放程序,得到了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随着各项惠农政策及资金的兑现落实,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负担,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全区100多万农民得到了实惠,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一是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取消农牧业税及附加,粮食直补,化肥、柴油综合补助,“两免一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五保户供养等惠农政策及资金的全面落实,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二是各级政权基本运转得到保证。乡村两级运转经费、村党组织建设补助、村干部报酬的发放,提高了乡村两级管理水平和干部为农民服务的积极性,切实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保证了全区县、乡、村三级政权的基本运转。三是教育卫生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两免一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等资金的及时兑现,有效缓解了农村一部分群众因教致贫、因病致贫等现象的发生,群众上学难、就医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为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增添了信心。计生奖励扶助“少生快富”项目的实施,使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妇女地位明显提高,有效解决了农村计划生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局面和就医难问题。四是农民生产条件明显改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退耕区的生态环境,植被得到了恢复,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止,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种子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使全区良种基地建设步伐加快,马铃薯、油菜制种面积逐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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