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明确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按照“协调发展、互惠共赢,强化法治、综合治理,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控制总量、增产减污”的原则,努力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同步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同步发展,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其中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9000吨以内,二氧化硫控制在18500吨以内,氨氮控制在1500吨以内,烟尘控制在20000吨以内,工业粉尘控制在43000吨以内。黄河干流大河家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三类,湟水干流民和桥断面水质达到四类。
三、突出污染防治重点,努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完善管理机制,有效控制排污总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把排污总量控制目标和削减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全面实施污染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超量和无证排污。实施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完善污染源监控措施。到2010年,完成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地、县两级联网控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二)优化产业结构,努力实现增产减污。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下决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严禁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建设项目。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经济,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鼓励和支持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高科技、低耗能、低污染的项目,逐步改变结构单一的传统工业。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三)加大治理力度,有效控制排放总量。污染治理是环保工作重中之重,要下最大的决心,用最大的气力,采取最严格的措施,统筹安排,分阶段治理,力争早日实现铁合金、水泥、电解铝、造纸、酿造、化工、医疗、等重点行业污染物的全面达标排放目标,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同时加强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