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印发地区环保局关于加快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7年3月13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地区环保局拟定的《关于加快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意见》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意见
(地区环保局 2007年3月9日)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省环保大会精神,全面实施《青海省海东地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切实完成《海东地区“十一五”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和《海东地区“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控制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现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污染物减排的重要意义
“十五”期间,我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局部区域环境得到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负荷明显加重,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不断增长,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全面达标排放任务艰巨,全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产生的面源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日趋明显。环保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基层环境管理能力薄弱。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由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是衡量发展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准,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不断推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