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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乡村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乡村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意见
(石政办发〔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我市县、乡、村三级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县、乡、村三级地震应急预案,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县、乡、村三级地震应急救援网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切实提高县、乡、村三级地震应急救援综合协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提供保障。

  二、县、乡、村三级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规范管理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各级地震预案备案制度,2008年底前,报送市地震主管部门备案。印制完成《石家庄市地震应急预案汇编》。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和“纵向分级、横向分类、条块结合、结构完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重点推进社区、学校、医院、商场、企业和水库、电厂等易产生次生灾害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对口衔接、备案工作。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预案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各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预案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水平。

  (二)准确判定收集与报告灾情信息。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组成的“三网一员”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地震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加强地震灾情信息速报工作,统计当地受灾情况并按照程序向上级政府和地震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鼓励群众及时按程序报告地震灾害相关信息。地震、宣传、新闻部门要本着科学、慎重、有效的原则,依法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依法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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