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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嘉兴市金融支持现代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七、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活动,扩面增量,争取到今年底,全市信用镇达到8个,信用村达到186个,信用户达到38700户。要认真做好农村居民的个人征信系统有关数据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逐步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资料档案。同时,按照“守信优先”、“利率优惠”的原则,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颁发《农户贷款证》,对资信良好的信用户要适当增加授信额度,农户需要贷款时,可以凭证到营业网点直接办理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努力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八、深化改革,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活力
  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抓住今年专项票据进入兑付考核的机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提高资本充足率,依法尽职地处置不良贷款和清收保全已置换不良贷款,不断降低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率,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经营状况,确保如期兑付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以增强金融支农实力。同时,要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健全考核制度,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信贷营销意识,及时提供信贷、信息、咨询、结算、代理等方面的金融服务。
  九、积极协调,加强金融支农与其他支农政策相配套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融支农与财政、税收等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机制。要努力扩大和建立各种涉农贷款担保机构,壮大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缓解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行贷款农户“意外伤害险”业务,增强“三农”抗风险能力。
  十、加强服务,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
  各级人民银行要指导和支持有关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对支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要帮助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加资金市场交易,通过回购业务和同业拆借融通资金,增加支农资金实力;指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总行下发的利率定价模板,完善贷款定价办法,逐步建立风险溢价机制。要发挥外汇管理和服务功能,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推动出口创汇型农业企业发展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要完善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加快银行和“三农”资金周转;开展“金融知识送下乡,反假知识送到村”活动,提高农村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的金融知识水平;健全我市民间借贷利率监测制度,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维护农村金融稳定。同时,要配合地方政府研究制定金融支农的激励办法,推动与督促金融支持现代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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