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2008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27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民政局《嘉峪关市2008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一日
嘉峪关市2008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意见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群众提供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祭祀环境,现就做好200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接待服务
一是科学预测祭祀规模、努力提高接待能力。二是教育殡葬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热情、周到、规范、优质、文明、诚信服务。三是所有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亮证服务。四是实行服务公开,把在岗人员、服务项目、质量标准、收费价格等内容上墙公示,同时设立咨询服务台和服务监督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落实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纠正存在的问题。五是搞好祭祀场所环境卫生整治,美化祭祀环境。六是设置公共服务台,免费提供饮用水、火柴等便民、利民服务。
二、抓好安全保障
一是制定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对群众祭祀活动范围、时间、路线、安全服务保障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全市各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参与祭扫活动,如发生事故,违反规定的个人负全部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疏导祭祀人群的聚集规模、缩短滞留时间,避免发生人群拥挤现象,排除隐患。三是对殡仪馆、公墓进行彻底的防火安全检查,配齐消防设施;对殡仪馆、公墓及周边地区进行重点巡查,严格按照规定焚烧祭祀物品;协调公安消防部门,清明节当天在公墓墓区停放消防车加强消防警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四是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和辖区公安派出所,疏导人群和交通,防止交通拥堵,避免交通事故和治安事件的发生。五是加强墓区和寄存骨灰的管理,清理核查现存骨灰,确保不出错、不损坏、不丢失。六是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负责制,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有序组织,临事不乱,反应快速、处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