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府办字〔2007〕313号)
井冈山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随着冬季来临,社会生产生活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危险性陡然加大,火灾起数较其它季节大幅提升,火灾形势日益严峻。尤其是近期发生在各地工业园区驻区企业的火灾,火灾荷载大,扑救难度大,财产损失大,社会反响大,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改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驻区企业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安全组织,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自防自救能力。要把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确保工业园区和园区内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园区内企业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单位防火安全领导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组建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加强灭火演练。
二、加强规划,把好行政审批源头关
政府在规划建设园区时,应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实行行政审批。要将基础消防设施规划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确保各工业园区内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100%。消防部门要为企业把好审核、验收关并积极参与园区消防规划和建设工作。要从加强建筑防火工程审核入手,消防监督管理人员要主动出谋划策,把好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审核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建设、经贸、工商、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行政审批作为前置条件,未得到消防行政许可的项目一律不批,确保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