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乡镇党委和政府在依法认真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和“保学控辍”工作的同时,在解决学校发展用地、帮扶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表彰奖励优秀教师、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良好作用。如泰和县禾市镇政府为中心小学扩大校园面积几经协调,征用土地12亩;安福县赤谷乡政府出资40万元为初中学校新建教学楼。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
1、建立保障机制,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制度。一是各县(市、区)按照上级改革精神将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义务教育经费单列,进行专户管理,建立了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二是到2007年9月,全市各县(市、区)均已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实行了“校财局管”,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2、加大教育投入,实现“三个增长”。一是各县(市、区)政府保证了预算内教育财政拨款比上一年度增长。全市13个县(市、区)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均高于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其中增幅较大的是遂川、永新、井冈山、吉水和峡江五个县市;二是各县(市、区)政府增加了教育事业费的投入,并做到了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13个县(市、区)的绝对增长比均在15%以上。三是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比例较大,全部达到了省定标准。
3、健全并完善了监管机制,确保“三个到位”。一是各县(市、区)均能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建立教师工资专户,确保了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财政按时足额统一发放,教师增资部分能够按照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全市绝大部分县(市、区)做到了教师津、补贴由县财政统发,其标准与当地公务员一致。特别要提出的是,当前各县(市、区)制定公务员津补贴政策时,均将教师津补贴一并纳入了财政统一发放范围,并与公务员同等待遇。如吉州区、青原区就已经确定从2008年起将教师每年7000元的津补贴纳入财政统发。永新、井冈山、吉州等县(市、区)还把教师的住房公积金、医保金等单位负担的部分也列入了财政预算。为鼓励教师扎根边远山区任教,各县(市、区)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及时为边远山区教师发放了补贴,进一步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三是上级下拨的专项教育资金及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能够及时到位;中小学危改、校建等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并且按照要求进行监管。
4、加大“三税”教育附加征收力度,做好“普九”债务偿还工作。一年来,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强化了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管理,能够按照“三税”教育附加征收额度进行征收,并将所征收的部分按照规定比例及时拨付给教育使用。为了做好“普九”债务的化解工作,各县(市、区)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作出计划准备逐步化解。在此次全市督导评估中,未发现有新增义务教育学校校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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