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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关于2008年金融支持宜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以弱势群体扶持为落脚点,大力支持民生工程

  1、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发挥信贷效能,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扶持更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小企业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扩大规模,发展生产,增强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就业能力。延伸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服务范围,结合全民创业思路,探索支持退伍军人转业、大学生创业、农民进城自谋职业的信贷支持方式。新组建的邮政储蓄银行要利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性强、风险小的特点,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尝试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2、继续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强化与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学生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银校合作协议,确保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足额发放。立足宜春市实际,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力度。

  3、大力支持经济适用住房消费。目前,全市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已竣工,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金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支持经济适用住房消费。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争取3月底前完成首批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的发放。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抵押担保方式,完善担保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下批次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及时发放。落实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优惠政策,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自住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执行首付比例20%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管理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执行优惠利率,不得上浮。

  (二)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信贷支持“三农”发展

  1、大力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突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要求,重点支持优质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生猪、水产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帮助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潜力大的“公司+基地+农户”型龙头企业,开发和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名牌精品;按照相关信贷政策要求,着力扶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

  2、创新和推广信用共同体贷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引导企业、协会、农民建立有效的利益共同体,创新“协会-担保小组-农户”的多级担保机制,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重点支持产品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带动辐射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探索农民专业组织中农户固定资产贷款方式、额度和期限,努力做到风险可控、额度和期限适当,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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