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2008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2008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物价局《2008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2008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宜春市物价局)

  2008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价格执法,努力为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具体任务主要有:

  一、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1、加强价格监控预警。提高价格监管的预见性,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作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2、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以粮、油、副食品、液化气、水电、医疗、交通运输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市场价格为重点,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求,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实行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

  3、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围绕节日市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价费问题,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和纠正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行为。

  二、整顿规范价费秩序

  4、开展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以化肥价格检查为重点,加强农药、柴油、农膜等农资价格、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农村用电、农村殡葬、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等领域乱收费行为的检查,落实稻谷等农副产品最低收购价及相关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运输收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保证惠农价费政策的贯彻执行。

  5、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工作;继续抓好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落实工作,着力整治以“改制”为名进行的乱收费;继续加强高等院校教育收费监管,提高收费透明度。落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纠正越权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