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培育主导产业,扶优扶强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优质水稻、生猪、家禽、肉牛、水产品、油茶、中药材、棉麻、特色蔬菜水果、有机农产品十大主导产业发展。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和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确保农产品加工工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主要农产品转化率达到50%以上。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做好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和市级龙头企业评估认定工作,重点培育与主导产业关联度大、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加大农业开放度,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突出主导产品的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提高竞争力。
(三)大力抓好农业产业“一村一品”基地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科技化投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强化规划引导,在抓好农业十大主导产业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因地制宜,集中力量培植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强化市场、信息、信贷、保险、科技和人才服务,把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技推广、土地治理、农机购置、品牌创建、农田水利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向“一村一品”基地建设倾斜。坚持示范带动,年内全市主抓135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市本级主抓10个示范点。
(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贯彻落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以农民为主体,鼓励和引导多主体创办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单项或多项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在财政、税收、工商、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依法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支持。实行典型引路,采取以奖代扶的办法,年内全市重点扶持10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建设,各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五)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逐步建立与国际基本接轨的农业标准化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着力培育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重点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申报和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切实抓好丰城富硒农业、万载出口有机农业等示范试点。严格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农业投入品监管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实施“菜篮子”工程,切实抓好3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