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巴彦浩特主街道美化亮化、营盘山绿化、王府古建筑保护与修缮、生态园建设等工程,加快"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严格执行土地收购储备、经营性用地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等制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重点城镇供水、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六)提高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水平
1、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注重引进一批产业配套程度高、产品科技含量大、有利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精深加工项目。年内引进国内(区外)资金30亿元。
2、进一步加大向北开放力度,积极拓展与蒙古国的合作领域。加快策克铁路口岸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扩大原煤进口规模。大力扶持和发展民营进出口企业,促进对外贸易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年内对外贸易出口额增长10%以上。
(七)做好财税金融工作
1、加强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切实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
2、继续推进部门预算,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农牧业、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盟旗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3、鼓励和支持各商业银行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居民消费等方面的贷款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基金的作用,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八)努力提高社会和谐水平
1、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公益性事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农牧区转移就业、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和毕业大学生、复转军人就业。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使"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得到有效落实。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实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2、大力实施科教兴盟战略,加快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重点在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兴农兴牧等方面取得突破。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以和谐文化建设为主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下大力气抓好道路交通、矿山、化工企业、建筑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整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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