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府办字〔2008〕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四月五日

  宜春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推进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着重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全面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诉求行为,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政风建设,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宜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1、加强公务员法律素养的培养。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法律特别是有关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办负责)

  2、制定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管理。抓紧研究制定《宜春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管理规定》,明确示范单位工作标准、工作要求等,对示范单位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宜春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方案》(宜依法行政字[2007]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学法活动。(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我市的实施细则,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基本程序,决策的跟踪、反馈、评价,决策程序监督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将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负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