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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7〕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抚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07年11月16日,抚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新龙主持召开了抚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袁任民、陶雪华、黄木茂及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市环保局关于《抚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抚州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说明,并对两个方案进行了讨论,具体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开展的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普查工作,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保障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

  二、会议就搞好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明确了如下意见:
  (一)不断完善普查工作方案。市污染源普查办(市环保局)要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对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进行修改,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各地并组织实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要合并到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中,具体普查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
  (二)结合绿色生态抚州建设开展普查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要与绿色生态抚州建设的“十大工程”、“七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体现绿色生态抚州建设要求。
  (三)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要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普查的宣传教育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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