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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府办发〔20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 2008年1月15日)

  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发展油料生产,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油料生产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基本原则。发展油料生产要确保粮食安全,避免与粮食争地,要把重点放在主攻单产上,把品质结构调优,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油料生产迅速恢复发展。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10年,我市油料种植面积59.1万亩,比2006年增长6.5%左右;总产量达69.6万吨,比2006年增长13%左右。
  (三)主要任务。一是扩大种植面积。各地要尽力多种油菜,努力扩大油稻两熟、油稻稻三熟面积,到2010年,油菜种植面积要恢复到38万亩、花生种植面积19万亩、芝麻种植面积2.1万亩。二是努力提高单产。通过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在油菜等作物栽培管理上要提高种植密度,增施农肥、硼肥,做到春季清沟排渍,防治菌核病等。到2010年油料单产117.7公斤,比2006年提高6%左右。三是大力改善品质。大力推广双低杂交油菜,使双低杂交油菜面积达到80%,比2006年增长5% 左右。

  二、加强油菜生产基地建设和技术服务
  (一)发展主导产业。各地要围绕油料产业广阔的市场前景,因地制宜,制定油料作物的发展目标。要搞好宣传发动,让农民形成共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成片,调整品种,改变小规模、分散型的种植方式,形成区域化的生产格局,充分发挥规模经营的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和带动效应,促进全市油料生产及其产业的形成。
  (二)加强优质油料基地建设。油料基地是加工、流通的基础,是做大做强油料产业的前提。根据各地的生产优势和区域,在不同的乡镇建立油菜、花生及芝麻基地。各地要根据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连片种植,相对集中,建立优质油料生产基地,组织农民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形成规模、批量和特色,保证油料品种优质。采取转包、转让等土地流转方式,在优势区域内引导种植大户,利用有限耕地资源,发展油料生产。
  (三)大力实施优质油料订单经营。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继续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油料生产组织化程度。有关企业要按照自身的需要,组织力量,与当地政府和农技人员一道,在适种区域,逐村、逐户落实面积,签定订单,提出收购保护价,引导农民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并实行保护价收购油料产品,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种得下、收得回、卖得出、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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