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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义马市、卢氏县横涧乡等林业生态县、生态乡荣誉称号和对2007年度市直义务植树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义马市、卢氏县横涧乡等林业生态县、生态乡荣誉称号和对2007年度市直义务植树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三政〔2008〕8号 二○○八年二月二日)


  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狠抓落实”的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义马市等2个县(市、区)为“林业生态县”荣誉称号;授予卢氏县横涧乡等10个乡(镇)为“林业生态乡”荣誉称号;对市委办公室等10个2007年度义务植树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向授予荣誉称号和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按照党的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为建设生态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件
林业生态县、生态乡和2007年度市直义务植树
先进单位名单

  一、林业生态县(2个)
  义马市  湖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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