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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抚府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并涌现出一批为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深入推进 “民生工程”实施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目标,切实强化责任,勇于开拓创新,奋力争先创优,进一步把“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促进我市赶超发展、建设和谐抚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07年度全省“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07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3、2007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7年度全省“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共1个)

  广昌县人民政府

  附件2:
2007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共5个)
  东乡县人民政府
  资溪县人民政府
  金溪县人民政府
  南丰县人民政府
  临川区人民政府

  二、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共3个)

  抚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民政局
  抚州市财政局

  三、县(区)单项考评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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