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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先进单位的通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先进单位的通报
(佛府办[2008]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07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单位在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的过程中,领导重视,机制健全,责任落实;承办人员积极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普遍反映满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环保局、教育局、交通局、经济贸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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