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佛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的决定
(佛府[2008]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研究及应急管理理论研究,更好地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2008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08〕2号)和市政府《印发佛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佛府〔2006〕12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聘请李大标等26人为专家组成员。专家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出谋献策,提供决策建议、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持。
专家组成员由市政府颁发聘书,聘期3年。
附件:佛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佛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大标 市水利局原副局长、教授级高工
副组长: 黄凤军 市公路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黄祖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成 员: (按姓氏笔划排序)
一、自然灾害类
许 勤 市地震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张小霞 市气象台台长、高级工程师
李大标 (兼)
李加骅 市林业执法监督所所长、工程师
黄宇辉 佛山地质局局长、教授级高工
二、事故灾难类
刘 访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孙忠武 南海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高级工程师
何树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网络运营部经理、高级工程师
郑丽琴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程师、信息综合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钟连宏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主任、教授级高工
徐春国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曹国栋 市水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