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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 主动参与,齐抓共管,联合督查,共同做好消防工作。工商、文化、卫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有关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 加强了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卫生、文化、教育、旅游等部门结合自身特点,认真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消除,推动了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坚持从严治警,出色完成了灭火救援的各项任务。 2007 年,全市消防官兵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 420 次,出动车辆 785 台(次)、警力 4939 人(次),抢救遇险群众 500 余人,保护财产价值 1000 余万元。成功处置了京广铁路淇县段 “1·20” 旅客列车火灾、 “5·1” 百米深井救人、 “5·25” 紧急抢救农民工等事故,圆满完成了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鹤壁建市 50 周年安全保卫任务。市消防支队及所辖 6 个大队,有 3 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2 个单位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 1 人荣获增辉鹤壁十大人物, 1 人被评为市十大优秀青年和道德楷模;在省消防总队组织的各项评比竞赛活动中,获得了 2 个一等奖、 1 个二等奖、 1 个三等奖和 3 个组织奖。

  同时,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 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单位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基层消防工作 “ 棚架 ” 现象严重。有的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埋下火灾隐患。二是公共消防设施仍然比较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市政消火栓建设仍存在缺口且维修保养不到位,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执勤车辆装备器材滞后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扭转,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仍然较低。三是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相对缓慢。社区消防工作还没有达到经常化、制度化的水平。农村消防工作还相当薄弱,农民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还比较低。四是火灾隐患整改任务还很艰巨。老区、县城一些居住区还存在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建筑耐火等级低等问题。

  2008 年,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发〔 2006 〕 15 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火、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综合治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建设 “ 富裕、文明、和谐、生态 ” 的新鹤壁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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