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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鹤壁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鹤壁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鹤政办〔200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2008 年鹤壁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2008年鹤壁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8 年,鹤壁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实现政府法制工作协调、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为核心,以抓基础、规范、培训、交流、监督为主题,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创新思路,注重实效,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质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打造法治政府创造条件,为 “ 加快建设新鹤壁、中原崛起争先锋 ” 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纲要》

  (一)进一步搞好宣传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纲要》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积极督导推进工作。坚持年度工作安排制度,督促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拟定落实《纲要》的年度工作意见。坚持督促检查制度,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年底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告落实《纲要》情况,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落实《纲要》情况。

  (三)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市政府的创建活动,争取年底创成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选择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加强指导,年内完成 1 - 2 个依法行政示范县(区)政府、 2 - 3 个依法行政示范部门的确定和授证工作。 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协调发展。

  (四)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继续把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鹤壁政府法制》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畅通省政府法制办及市委、市政府了解我市法制工作动态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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