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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8〕20号 2008年4月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请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日

  太原市清明祭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清明节殡仪馆和公墓因祭祀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以安全稳定、护林防火、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重点,落实职责,措施到位,确保全市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暨应急指挥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春根 (副市长)
  副组长:潘保欢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德胜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卫生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信访局、太原日报社等部门主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任德胜(兼),副主任:赵胜利(市民政局副局长)、领导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公交公司主管领导。
  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责任追究制度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组
  研究决定全市殡仪馆、公墓应急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殡葬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殡仪馆、公墓应急指挥工作。
  (二)领导组办公室
  调研分析相应数据,报送信息情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总结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经验;负责殡仪馆、公墓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组织召开领导组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公共事件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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