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的通报
(鹤政〔2008〕11号)
各 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以服务 “ 三农 ” 为宗旨, 切实履行职责, 加大信贷投放,有力支持了鹤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全年各项贷款余额达到 25.04 亿元,比年初增加 7.28 亿元。累计投放粮棉收购贷款 17.23 亿元;投放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等新业务贷款余额达到 10.96 亿元,比年初增加 6.16 亿元;核销呆账 5116 万元,贷款存量、增量、质量均创建行以来新高。通过着力支持一批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推动了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带动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 市政府决定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