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社区健康服务综合平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畴,将适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民政部门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基本医疗救助首诊机构;人口与计生部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及适宜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残联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点)设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居民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
(八)完善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拉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档次,引导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康复再回社区。制定双向转诊指南,严格双向转诊工作纪律,加大监督与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社区首诊制、双向转诊制度,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九)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卫生网底建设。推进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机构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人随事走”的原则,组织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采取轮驻、巡回等形式,“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等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科,构建市、区、社区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方便居民免费享受到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2008年,城市居民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率达65%以上。2010年,城市居民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率达80%以上。
(十)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中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指标,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药技术在社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2008年,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中医科,配备不少于80种中成药和250种中药饮片;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应用包括针灸、推拿、拔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等在内的至少4种中医药适宜技术。
(十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利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积极推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卡使用,对社区居民健康信息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逐步实现家庭、社区、医院、预防保健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以信息化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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