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组织。创新组织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的战略目标的新型战略管理框架,建立以管理效率为核心的分工协作的分类管理体制,即政府的责任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事务管理以及社区的社会监督管理。积极筹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其工作职责,核定人员编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促进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筹管理和均衡发展。
(四)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南昌市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依托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和南昌市社区卫生人员夜校,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步伐;积极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项目;进一步巩固完善大中型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技术支援和指导制度。2008年完成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床医师的岗位培训,2010年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根据《南昌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加大全科医生的引进力度,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专业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社区卫生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卫生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确定。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辞退制度,实行定岗定员,竞争上岗,强化绩效考核,合同管理,激活用人机制,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五)探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竞价采购、统一配送。研究制订《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以区为单位,实施社区用药购销机制改革,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的“三统一”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销售价格,有效减轻社区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六)统筹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2008年-2010年,逐年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或修缮,对现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进行改扩建,面积不足的,通过调整、扩建使其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规定的面积;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设施陈旧老化的,通过改扩建或修缮使其趋于合理、适用,所需建设经费由区政府统筹解决。新建、改建小区设计须就社区卫生公共用房征求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各自职责,由规划、城建、卫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或无法列入相应小区建设规划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的,由区政府负责调剂解决。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房开展业务的,由区政府给予适当房租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房开展业务的,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到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达到或超过规定面积,且布局和功能合理,环境舒适、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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