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目标:
(一)2008年目标
--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市城区门急诊总数的30%以上。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40%,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残疾人社区康复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
--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率达到40%以上。
--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95%和90%。
(二)2009年目标
--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市城区门急诊总数的35%以上。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残疾人社区康复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
--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率达到50%以上。
--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保持在95%和90%以上。
(三)2010年目标
--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市城区门急诊总数的40%以上。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0%,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0%以上,残疾人社区康复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率达到60%以上。
--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保持在95%和90%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市政府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共同制定《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规划(2008~2012)》,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及发展工作,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整、执业规范、居民就医方便快捷、群众信任满意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稳定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人员培训、基本设备配备、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补助。从2008年开始,按照城区常驻人口计算,市、区两级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2元和3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纳入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对达到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各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后,分别予以一次性最高15万元和5万元的补助。市财政局、发改委、卫生局制定《南昌市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市财政局、卫生局制定《南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南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社区卫生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