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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洪府厅发〔2008〕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南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南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根本措施,作为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完善政策和增加资金保障力度,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保障社区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三)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五)坚持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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