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蚌政〔200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度,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总体安全控制指标。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怀远县人民政府、禹会区人民政府、淮上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农委、市房管局、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蚌埠火车站等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