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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农村创业带头人的决定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农村创业带头人的决定
(蚌政〔2008〕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我市各级农村经济工作部门和农村经济工作者克服特大洪涝灾害等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奋力开拓进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蚌埠市财政局等11个单位“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海等20名同志“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胡克安等80名同志“全市农村创业带头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做好新时期农村经济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各级农村经济工作部门和农村经济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己任,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7年度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农村创业带头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先进
工作者和农村创业带头人名单

  一、2007年度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集体(11个)
  1.蚌埠市财政局
  2.怀远县农业委员会
  3.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4.五河县经管局
  5.五河县农机局
  6.固镇县农业委员会
  7.固镇县畜牧局
  8.蚌埠市淮上区农业委员会
  9.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委员会
  10.蚌埠市蚌山区农业委员会
  11.蚌埠市禹会区农业综合服务站
  二、2007年度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先进工作者(20名)
  市直单位:赵海、张晓燕
  怀远县:陆秀才、马庆现、吴明根、赵林斌、施朝勇
  五河县:潘成法、王志刚、贾若鲁、阮持银
  固镇县:潘发军、韩北芳、赵殿高、梁学峰
  淮上区:吴言柱、高红方
  龙子湖区:刘忠怀
  蚌山区:朱文军
  禹会区:欧明贵
  三、2007年度全市农村创业带头人(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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