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方法,完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库存、加工转换统计调查制度。
(二)建立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不大,但单位多,管理基础差,调查难度大。且这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相对比较落后,能耗高,节能潜力较大,调查其能源消费对于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反映节能减排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调查内容:煤炭、焦炭、天然气、汽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能源消费量。
调查范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
调查频率:季报,年报。从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组织抽样调查。
(三)建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能源消费量。
调查范围: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调查频率:年报,从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省统计局组织重点调查。
(四)建立建筑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鉴于建筑业能源消费总量较小,占全部能源消费的比重小,且建筑施工单位的流动性较大,不确定因素多,采用布置能源消费统计报表收集能耗数据难度很大,数据准确性不高。为此,拟采取普查年份调查、非普查年份根据有关资料进行推算的方法,取得建筑业能源消费数据。
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能源消费量。
调查范围:具有资质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企业。
调查频率:年报,从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省统计局负责调查与推算。
(五)建立和完善第三产业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第三产业涉及范围广泛,单位数量众多,需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类型单位的能源消费方式,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取得能源消费量数据。具体划分办法:交通运输行业按照不同运输方式建立相应的调查制度;耗能较大的餐饮行业分规模建立全面和重点调查的统计调查制度。第三产业其他行业能源消费大部分是电力,这部分资料通过电力行业协会健全社会用电量统计,取得较为准确的数据。
1.餐饮业。餐饮业是第三产业中除交通运输业以外能源消费品种较多、消费量较大的行业。根据餐饮业单位数量多、分布面广、实施调查难度大的特点,将其划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部分进行调查。对于限额以上餐饮业(从业人员40人及以上,年营业额200万元及以上)进行全面调查,全面建立煤炭、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能源消费量的调查制度。对限额以下餐饮企业实行重点调查,取得样本企业单位营业额和能源消费量数据,根据限额以下餐饮业营业额资料推算分地区限额以下餐饮业全部能源消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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