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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冰雪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二)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或伤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行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冰雪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员或按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三)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卫生防病组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相关标本,送实验室检查,做好卫生学评价及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事件的发生。

  三、信息的报告和发布

  各医疗机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市冰雪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86393150)。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对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情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各市(区)卫生局每日下午4点向市卫生局报告“本市(区、单位)冰雪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江苏省灾害天气期间相关卫生信息统计表”。市卫生局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安排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骨干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加强疫情和灾情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生冰雪灾害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人员疲劳性休克、冻伤等事件,要立即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冰雪灾害期间要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加强卫生宣传工作。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冰雪灾害卫生宣传工作,利用专家访谈,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介绍预防冻伤、摔伤、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呼吸道传染病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灾减灾救灾技术和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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