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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服务社创建工作的意见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服务社创建工作的意见
(宿政办发〔2008〕31号 2008年2月28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适合农村、贴近农民的新型经营业态,健全规范我市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为农服务社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为农服务社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农服务社是在全国供销总社统一指导下,结合改造原有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站及其它网点基础上,采取供销社自办、职工回村领办、与村委会联办、与其它组织或个人合办等多种形式组建而成的一种基层为农服务组织。其主要功能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供应、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以及烟花爆竹销售、庄稼医院、农机修理、中介代办等服务。当前,全省为农服务社发展迅速,已覆盖全省40%以上的行政村,每年省财政都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三星级为农服务社创建。截至2007年底,我市已创建为农服务社473个,其中三星级社64个。
  面对这一蓬勃发展趋势,我市为农服务社创建工作迫切需要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通过增强生存能力,放大服务功能,进一步开拓和规范农村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创建速度,加强后续管理,增强服务功能,做到量质并举、建管并重、终端与网络并存,促进全市为农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进一步明确创建为农服务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创建为农服务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农村和谐社区为目标,坚持“市场化运作、连锁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区化服务、多元化投资、多形式创办、多部门共建”的原则,把为农服务社建成“经营连锁、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形象良好、效益明显”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我市创建为农服务社的目标任务是:从2008年起每年创建为农服务社100个,其中三星级社30个。到2010年,全市为农服务社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
  三、切实强化创建为农服务社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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