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市区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8〕25号 2008年2月29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市区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市区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夯实我市2009年创成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基础,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针对我市目前与国家级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存在的明显差距,根据《宿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和《宿迁市城乡园林绿化全覆盖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城乡绿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中心城市绿化建管为工作重点,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提升绿化水平和档次,加快实现城乡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全覆盖,推进生态宿迁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今春结合城区绿化现状以及我市与国家级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存在的明显差距,重点实施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垂直绿化和绿化补植完善工程等“六大”绿化工程。
(一)公园广场绿化工程
今春将重点打造运河观景台、为民河南延段景观工程、贺兰山河沿河风光带等7个公园广场绿化,进一步增加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游憩空间(见附件1)。
(二)道路绿化工程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春将继续坚持“一路一景、一街一品”的绿化建设思路,重点建设发展大道北段、郭守敬路、威海路景观带、黑龙江路、青海湖路等20条新建道路绿化工程(见附件2)。
(三)单位庭院绿化工程
按照市区内60%单位庭院绿化达到“园林式单位”的考核标准,结合市区开展创建“精品城市”、“园林式单位”、“绿化达标单位”等活动,今春主要对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宿迁中学二期、中医院新院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晓店派出所等33家单位庭院进行高标准绿化(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