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年底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三、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2008年3月10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全面清查阶段(2008年3月10日至3月27日)。各县政府一是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二是要对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7〕40号)的要求,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资源开发整合方案整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不符合要求,未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的县,要重新制定并报州政府。
各县要对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登记填表(表格见附件1和附件2),并于3月25日前向州国土资源局报送清查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二)依法处理阶段(2008年3月28日至4月15日)。各县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当场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县要在4月15日前向州国土资源局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并附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5日至5月31日)。国家有关部委、省、州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回头看”行动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县要做好迎检准备,争取一次性通过。
凡未如期完成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予关闭的矿山、应缴纳费用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缴纳等情形之一,未通过省、州检查验收的县,将严肃追究责任,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暂停该县矿业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