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十六)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三农”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三农”工作体系,进一步形成各有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相互协作的运转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抓好农村工作,县(区)委必须明确一名常委分管农村工作。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的职能。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重点落实在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增加乡镇财政收入上,更加扎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推广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两推一选”办法,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快培养“双带”型村干部,切实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推进全市农村小康“百千万”致富工程,着力培植百个康居示范村、千名优秀双带型村干部和万名党员创业标兵户。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并落实村干部报酬和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和改进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服务和管理。继续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不断充实村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党群议事会”制度,全面推行“阳光议事六步法”,规范村级事务议事程序,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农村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力度,确保2008年在乡镇和行政村基本实现站点全覆盖,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4万人次。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和改造256个村部活动用房。
(二十八)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以“管理民主示范村”和“民主法制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持续发展。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继续坚持开展市直正处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季度“下访”活动。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文明育农、科技富民”活动,加快培育一批育农工程示范基地,提高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和发家致富能力。加快廉政文化进农村步伐,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制度。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以大调解、大调控和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的新一轮平安淮安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区)、法治淮安合格乡(镇、街道)和“六有六无村(居)”、“六有六好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