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的通报
(兴署字〔2006〕8号)
盟直有关部门:
2005年,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了人口计划,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过去的一年里,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顾全大局,协同配合,强化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绩。经自治区2005年末考核验收,我盟各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责任目标规定的工作任务。
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充分发挥先进集体的模范作用,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推进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不断发展,盟行署决定对盟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税局、建设局、民政局、农牧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为促进全盟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