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促进民族传统制作业发展的意见

  
  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我盟民族传统制作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
  (一)非公有制企业在农村牧区新办农畜产品加工项目,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农牧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连锁经营、运输及生产、销售、技术、信息、融资等中介服务项目,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二)农牧民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二、三产业家庭经营活动,5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农牧民在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畜产品免收工商管理费。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营业额3500元,月营业额3500元以下的,免收工商管理费。
  
  (四)围绕农牧民工转移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补贴培训费用。
  
  三、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
  根据自治区和我盟关于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我盟民族传统制作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
  (一)自治区、盟市、旗县市要分级设立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将民族传统制作业纳入技术进步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的范围。
  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继续发挥自治区和盟市、旗县已建立的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
  
  (三)以“国家银河培训工程”为载体,建立人才培训体系,制定工业中小企业管理人才培训计划,扩大和完善自治区、盟市两级培训基地的建设。“十一五”期间使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受训面达到65%以上。
  
  (四)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行业审批的以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设置其他中小企业登记前置条件。
  
  (五)积极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放宽注册资本限制。降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只要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以上(含3万元)即可申请登记,货币出资降至注册资本的30%。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新设立的公司,可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首期认缴的资本金可降至注册资本额的20%(不低于3万元),其余资本金可在2年内分期到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