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制定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决策部署和指导意见。
(3)建立和完善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机制,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4)负责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警、预防以及沙尘暴灾害的处置、善后处理的协调指导。
(5)指导旗县市区、苏木乡镇预防和应急处置沙尘暴灾害。
2.1.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盟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盟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盟林业局治沙造林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盟林业局办公室、计财科、森林公安分局、林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应急指挥部关于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安排部署。
(2)负责具体执行盟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沙尘暴预防和应急工作。
(3)负责编制和完善预防和处置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和协调各应急单位的应急行动。
(4)负责建立健全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努力实现信息共享,保障信息畅通,并建立应急资料库。
(5)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6)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上传下达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2.1.4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盟林业局:执行盟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负责盟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预防和处置沙尘暴灾害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和落实。
盟财政局:负责预防和处置沙尘暴灾害的资金保障。
盟农牧业局: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
盟水利局:负责灾后救援、恢复生产的水利保障工作。
盟环境保护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自治区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信息。
盟民政局: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救灾捐赠。
盟卫生局: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落实救灾医疗物品、人员,预防灾区疫情传播。
盟交通局:负责协调落实救灾车辆和紧急物质运输,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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