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预防和处置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1.2 工作原则
  
  1.2.1 提高意识,积极预防。沙尘暴是一种自然灾害,人力很难控制。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公共防范意识,高度重视沙尘暴带来的危害,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做好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
  1.2.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建立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急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形成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三级管理、分级负责、逐级提升的预防和应急体系。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沙尘暴预防、处置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
  
  1.2.3 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
  1.2.4 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切实将沙尘暴灾害各项应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加强基础工作,有机结合预防和应急,做到迅速、及时、高效。
  
  1.3 适用范围
  
  本预案适用于沙尘暴灾害预防及救援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
  1.3.1 沙尘暴红色预警(Ⅰ级)或处置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时;
  
  1.3.2 沙尘暴橙色预警(Ⅱ级)或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时;
  
  1.3.3 根据旗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的请求,盟级对沙尘暴黄色预警(Ⅲ级)预防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或处置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时。
  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2.1 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
  2.1.1 盟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盟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工作。
  
  指挥长:分管农牧业工作的副盟长
  
  副指挥长:行署分管农牧业工作的副秘书长
  
  执行指挥长:盟林业局局长
  
  指挥部成员:盟直有关部门和驻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2.1.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