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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池政〔2008〕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科学调度、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圆满地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在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授予秋浦东路延伸段、长江南路二期、站南路、三范至江口道路、教育园区一期工程等5个项目管理办公室为“2007年度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先进项目管理办公室”称号;
  授予贵池区人民政府、池州供电公司、池州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等3家单位为“2007年度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协作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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