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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马政办[2007]95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7〕6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到边查边改。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县区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
  (二)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县区政府和有关救援机构报告;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市政府报告,发生一般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向市政府报告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居(村)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要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要设立信息直报点。要大力发展基层信息员队伍,针对重点区域、群体、行业、部位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通过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等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相关单位应急平台中的预警功能,要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社区和学校等基层组织延伸,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预警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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