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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增加自治州副州长石彦玲工作分工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增加自治州副州长石彦玲工作分工的通知
(昌州政发[2008]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直企事业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增加自治州副州长石彦玲工作分工,即:协助州长分管商贸、流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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