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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州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督导检查工作安排

  (四)办学条件
  学校布局调整合理,民汉合校全面推进;生均建筑面积达标,图书实验仪器、体音美卫劳器材配备达标,信息技术设施、校园网、城域网建设完善,及时更新改造消除危房,学校卫生、安全、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五)教育质量
  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稳步提高教育质量。
  (六)扫除青壮年文盲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育、统计、公安及乡镇、村委会、社区共同参与开展扫盲工作。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各类培训,做好“扫盲”指标的建档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各类数据普查工作。根据当地实际,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开展新技术推广、种养殖实验、信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农科教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县市自查自评阶段(2007年9月30日-10月31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区、州关于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和“两基”指标体系做好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情况和扫盲数据普查等自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学校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建立和各种资料数据的核查工作。按照《昌吉州迎接自治区、国家“两基”复检A
  、C级指标资料说明》,各乡镇及学校在2007年10月底以前建立补充完善2006年六大指标(A1普及程度、A2师资水平、A3办学条件、A4经费投入、A5管理与质量、A6扫除青壮年文盲)建档工作。2007年10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接受县督导评估组对学校“迎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复验,同时接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抽验。
  (二)地州预检阶段(2007年11月5日一30日)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两基”督导预检组,依据国家、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和“两基”指标体系及《昌吉州迎接自治区、国家“两基”复检A、C级指标资料说明》,对全州七县市及乡镇、学校进行预检抽查。重点检查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扫除青壮年文盲指标体系的达标程度和各种表册、卡和各种统计报表的填写,数据是否做到上下一致、表表相符。通过预检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地州复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15日-6月30日)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两基”督导复查验收组,依据国家、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和“两基”指标体系及《昌吉州迎接自治区、国家“两基”复检A、C级指标资料说明》,对全州七县市“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全面复查验收。深入县市及所属乡镇、学校对“两基”指标的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扫除青壮年文盲指标的达标程度逐一进行复查,对“两基”迎“国检”A、C级指标资料逐一进行查阅。对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弱环节整改,确保各项资料齐全、真实、可信,各项指标达到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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