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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

  六、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专用车辆免通行费政策
  对在本市范围内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菜篮子”工程专用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至2008年底(“菜篮子”工程专用车原来享受的优惠政策长期不变)。从2008年起,对“菜篮子”工程专用车辆减半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和养路费。新增120辆“菜篮子”工程专用车。切实加强“菜篮子”工程专用车管理,做到专车专用。
  七、加大金融对农业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制度,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按照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增加支农信贷投放。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机制,鼓励区县建立健全农业贷款担保机构。2008年市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贷款担保资金,用于扶持区县开展农业贷款担保。进一步拓宽农业保险险种范围,提高农业保险投保补贴标准。
  八、加强农资市场调控
  千方百计组织化肥、农药、柴油等农用物资货源,增加库存储备,确保农业生产用肥、用油等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化肥、农药、柴油等农用物资的市场价格和产品质量监管,防止农资价格过快上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九、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把考核关。千方百计挖掘内部潜力,制定落实相关复耕政策,鼓励农民对闲置土地修复和开发利用。加强科学施肥工作的指导,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力度,优化肥料使用结构,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支持农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料。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构建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
  十、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和调控
  发挥大市场、大流通的作用,保持地产农副产品基本保有量,确保主副食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销对接,继续推行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农副产品的直供、直销,标准化菜场要为其进场销售给予优先和方便。市级救灾预备资金要保证农业救灾需要。
  各区县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抓紧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实惠不折不扣地给予农民,促进本市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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